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企事业单位碳中和指南》,文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流程以及碳中和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价阶段和声明阶段的详细内容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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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提出企事业单位碳中和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开展碳中和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优先实施自身温室气体减排策略,再通过碳抵销方式中和其不可避免的最终排放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碳中和。核算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应遵循完整性和准确性原则并做到公开透明。

在实施阶段,分为温室气体减排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碳中和的实施三个步骤。在温室气体减排的过程中,企事业单位的减排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单位采取节能措施的减排策略,另一方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和含碳原料替代的减排策略,具体可包括:可再生能源替代原来哦的类别及数量、替代的时间与范围、所需的资金及来源、实现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碳中和抵消的方式主要有获取碳配额或碳信用(额度)抵销和自主开发项目抵销两种。

以下为文件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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