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溪大人因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小米15万
2024年7月15日,小米法务部官微发文宣布,就小米与微博用户“溪溪大人”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小米的商业信誉及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在微博置顶道歉24小时,同时在判决生效七日内赔偿小米经济损失等共计十五万元。
法院判定如下:
早在2024年2月9日,小米法务部官微也曾发文称,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微博平台用户“溪溪大人”侵权的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合计赔偿15万元,并于该用户微博置顶道歉24小时。截至IT之家2024年7月15日发文,微博平台用户“溪溪大人”暂未发布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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